公益廣告是一種不同於商業廣告的特殊廣告。公益廣告完全按照商業廣告的模式運作,包括決定廣告的目的、內容和預算、組織創意和媒體計劃,最終在媒體發布。與商業廣告的不同點在於公益廣告不以營利為目的,一般由公益廣告機構組織策劃創意並由媒體免費提供時間和版面發布。
最早的公益廣告與戰爭有關。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英國和美國都動用了廣告手段支持戰爭。1942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美國的企業建立了戰時廣告理事會(War Advertising Council),她與政府緊密合作,開展戰時廣告宣傳,內容涉及發行戰時債券、徵兵以及防止通貨膨脹和間諜破壞等。
戰後,美國Advertising Council成立,並把注意力轉移到諸如森林防火、交通安全等社會問題。這可以說是現代公益廣告的開端。
日本公益廣告的發展借鑑了美國的模式,但與美國不盡相同。「日本公共廣告機構」的前身是成立於1971年的「關西公共廣告機構」。該機構以關西為中心,在大眾媒體開展有關「公共心」的宣傳活動。1974年,日本全國性的「公共廣告機構」正式登記成為社團法人,「日本公共廣告機構」宣告成立。該機構的活動經費全部來自會員的會費和贊助,廣告創意和製作費用由會員廣告公司和製作公司承擔,廣告作品則由會員媒體免費提供版面和時段刊出與播映。
台灣由於近年來各層面發展快速,也因此產生了許多社會失序、媒體亂象,因而人心向善的渴望、社會向上的動力,也同步在台灣社會中逐漸淡薄。多年以來,台灣的廣告對台灣經濟成長非常有貢獻,但現今的廣告並未照顧社會層面,廣告的公益層面尚未被彰顯。由各界有識之士發起之下於2003年1月22日成立,由台灣廣告界前輩賴東明董事長、統一超商徐重仁總經理分別擔任正副理事長。
2003年5月即針對SARS議題推出第一支平面廣告「我愛你,所以要離開你」。其後數年聚焦於關懷台灣、人際群我關係、生態環境、親子關係等議題,提供台灣社會一個呼籲的力量。今後,將以擴大會員組織、提昇品牌價值;緊扣時代變遷,回應社會期待;提昇廣告水準,加強競爭實力;拓展國際合作,提高名聲辨識為主軸,將公益議題透過廣告深植人心,改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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